軍檢認定媒體播放聲稱范佐憲買飲料的白衣男(紅圈處)並非范本人。翻攝畫面 洪仲丘案起訴
【王華╱台北報導】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昨天公布「洪仲丘下士死亡案摘要說明」,洋洋灑灑21頁就有9頁是針對5大「媒體及輿論關注議題的澄清」;其中就范佐憲被爆料質疑兼營高利貸、簽賭及開色情護膚店,洪仲丘因擋人財路才遭不測,檢察長曹金生表示,此部分已與桃園地檢署共同偵辦,但他強調范佐憲「是否兼營重利等副業,與洪案並無直接關係。」
曹金生指出,上士范佐憲、士官長陳以人遭爆料買飲料賄賂醫護、加速取得洪的體檢報告,此事經核對國軍新竹分院及飲料店的監視畫面,及范、陳與林姓護士的通聯紀錄,結果顯示飲料是林姓護士自行訂購,范、陳沒買飲料行賄醫護,且陳6月27日當天駕車到新竹分院的行車動線,經調閱街道監視器畫面查證,也沒經過COCO飲料店。
「非范佐憲買飲料」
曹金生說,媒體所播號稱是范佐憲買飲料的畫面,經比對,畫面中的白衣男並非范。至於洪家及外界質疑,洪的體檢紀錄可能造假,曹說,調查認為洪的「體格檢查分類表」沒有造假,但因林姓護士不是軍人,體檢流程屬醫療行為,相關人員也不具公務員身分,所以體檢表縱有偽造或變造,也屬《刑法》罪名,與軍法無關,軍事法院無審判權,而洪家已另向桃園地檢署就此提告。
而外界質疑禁閉室錄影資料被人為刪除、鏡頭也遭移動,曹說,調查局等單位鑑定顯示,監視器硬碟7月1日錄存檔案未遭刪除,設定上也沒有人為操控紀錄,監視器相關連接線也未遭拔除,因此監視器主機是不明原因停止錄影,並未遭人為刪改。
稱攝影角度無調整
而被質疑可能遭扳動鏡頭方向的8號監視器,從上月28日洪進入禁閉室至本月3日案發之間,均攝錄同一位置,無調整角度或扳動。
延誤就醫仍待鑑定
至於家屬不滿急救送醫延誤,曹金生指,洪仲丘送往天成醫院急救時,救護車僅有閃警示燈,但沒有使用警鳴器,醫官也未提醒駕駛,過程共花12分才到醫院,因此駕駛及醫官呂孟穎均有疏失。另外,自衛生連長獲悉洪昏倒至醫官抵達禁閉室,共花8分鐘,未能把握時效也應檢討改進,其中是否涉及醫療疏失,將送衛生福利部的醫審會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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