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澱粉流竄全台,連年糕等產品也傳出含有順丁烯二酸,波及品項不斷增加,衛生署明天啟動大執法,凡是使用到粉類的粉圓、蚵仔煎、粉粿等產品,全部都屬稽查範圍,衛生署重申,販售粉類上游業者,要提供證明給下游廠商,包括量販店、小吃店等,均需張貼切結安全證明,具體指明產品沒有順丁烯二酸,或提出檢驗報告,否則將重罰。
為了替民眾健康把關,衛生署要求6月1日起,量販店、小吃店等的粉圓、肉圓等產品,均需附安全證明,且各縣市衛生局明起展開大稽查,就在大稽查前夕,國內仍陸續傳出年糕、蚵仔煎的粉,可能也遭不肖業者,摻入順丁烯二酸。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表示,這次稽查不僅針對先前查出的八項產品,凡是可能使用到粉類的產品,全部都在稽查行列。
潘志寬提醒,粉類產品的上游業者,要提供證明給下游,而量販店、小吃店等,都要附上安全證明,寫出產品沒有含順丁烯二酸,或附上其他檢驗報告。
【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澱粉添加順丁烯二酸案,為了更能維護消費者,除與衛生局組共同調查小組,並且採浮動偵查作為,不只對涉及刑事部分才行動,若涉及行政罰,也會配合衛生單位的專業採取查處措施。
衛生署已將「毒澱粉」定調為「違法添加物」,台南地檢署與衛生局已達成共識,成立共同調查小組。襄閱主任檢察官曾昭愷表示,居於維護消費者的立場,不論是業者可能觸犯刑事或行政罰,衛生局有重要的查察行動,由檢察官配合調查。可行政查扣的就先查扣,可刑事處理的就先處理,之後再討論及判斷是刑事或行政處罰案件並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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