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酒駕事件,內政部長李鴻源今天表示,內政部建議交通部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酒後駕車的呼氣酒精含量,由每公升0.25毫克,降低為每公升0.15毫克,朝向酒駕零容忍度。至於酒駕累犯,已建議交通部,將汽車沒入規定納入修法,內政部將持續與交通部等相關部溝通協調。
李鴻源今天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國內酒駕肇事、槍毒和性侵犯罪等治安問題提出報告。李鴻源表示,內政部函請交通部,參酌日本作法,將酒後駕車的呼氣酒精含量每公升0.25毫克,降低為每公升0.15毫克,朝向社會大眾對酒後駕車零容忍度的期盼。
李鴻源指出,根據交通部統計,民國96年至100年的酒駕違規再犯件數比例高達31.43%,顯示酒駕再犯率高居不下,針對酒駕累犯,內政部已建議交通部,參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有關汽車沒入的規定,納入研議修法範圍,有效遏止酒駕。
李鴻源說,內政部建議交通部,配合刑法第185條之3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中,關於罰金額度的規定,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現行酒駕罰鍰修正,提高至新台幣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加重酒駕行為處罰,交通部表示將參酌研修。
李鴻源表示,將酒駕容忍度降低,把罰鍰提高,是目前能做的,但這些都還是消極了些,積極的作為是能參考他國,將酒駕肇事致死,視為蓄意殺人,若能達成這樣的社會共識,民眾面對過失殺人與蓄意殺人的態度不同,民眾會對酒駕事件更重視。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質詢李鴻源,葉少爺酒駕肇事撞死證券公司女副理李幸蓉,遭檢方對葉求處7年刑責,求刑7 年是否太短?李鴻源回應,他無法評論個案,但酒駕肇事致死若視為蓄意殺人,求刑7年太輕,他個人認為不符和比例原則,但到底要將酒駕肇事致死視為過失殺人,還是蓄意殺人,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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