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研彙整相關提案,顧及修法同步性,將待周延考慮後再決定是否修正。
「葉少爺」酒駕害死3條寶貴生命,昨遭起訴求處法定最重的7年刑度,但仍引發社會疑慮與不滿,認為應再修法加重處罰,刑法修正的主管機關法務部,有感於民眾的訴求,目前正彙整相關提案版本,由於在法制作業上,刑法與陸海空軍刑法有同步性,不能只修刑法,而陸海空軍刑法卻不修,將待周延考慮後,決定是否再修正酒駕刑度。
葉冠亨酒駕害命事件,迄今仍然餘波盪漾,民眾感受最深刻的是人命不值錢,普遍認為刑法對酒駕的處罰過輕,也因此,立委相繼提出各種修法版本,包括以殺人罪論處,提高法定刑最輕刑度為3年以上,讓酒駕致人重傷或死亡者,沒有機會緩刑,另對再犯酒駕的累犯加重處罰,甚至有立委提出將肇事的汽機車視為犯罪工具,予以沒收。
法務部官員表示,酒駕傷人害命事件層出不窮,法務部去年才重新檢視,並於去年11月30日立法修正通過刑法第185 條之3的酒駕修正案,修正重點除將單純的酒駕行為,從過去1年以下徒刑,提高為2年以下徒刑外,對於酒駕傷人害命事件,並以加重結果犯的方式,增訂185條之3第2項規定,因而致人於死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徒刑,至重傷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
法界入士分析,高雄檢方對葉少爺事件,具體求處現行法定最重的7年刑度,未來若法院審判支持,7年的刑度可說是現行法的滿貫刑度。
法務部官員表示,法務部並不是反對再提高酒駕傷人害命的刑度,而是要通盤檢視,以維持整部刑法的穩定性,以免因單獨提高酒駕刑度而危及刑法的衡平性原則,官員說,刑法重大違背義務致交通危險罪,去年底才修正通過,並於12月2日施行,迄今尚未滿半年,欠缺相關審判數據統計,仍須進一步觀察法院於審判實務上的見解,與判決刑度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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