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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黃世銘 報系資料照 |
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控洩密等案,偵查過程堅不透露分毫查案進度,避免被告反咬程序瑕疵,承辦主任檢察官張介欽在地檢署以外地點閱卷,保密防諜滴水不漏,堪稱偵查不公開的最佳示範。
為不被刺探偵查進度,張介欽充分利用地檢署本部以外的硬體資源過濾案情,55天偵查期間,他選擇距北檢好幾公里之遙的台北市辛路「百世大樓」第三辦公室 (檢察事務官的辦公室)閱卷;比較緊急的狀況出現時,即利用襄閱主任檢察官辦公室對面的會議室查案,將卷證攤開審視,一律關門。
事實上,台北地檢署分案之初,已火速將有關卷證蒐集齊全,包括案件關係人的通聯紀錄、總統官邸的會客紀錄等,連同上百張告發狀等,卷證滿滿3大紙箱,運送卷證到「異地」閱卷,都像保全人員運鈔一般謹慎。
除了詳細比對各關係人說法作為起訴書內容的推理查證,遇到法律見解有疑義時,張介欽即與檢察長楊治宇密商,針對黃世銘抗辯的法令作出合法合理合情的反駁。
檢方上月3日同步傳訊馬總統、行政院長江宜樺作證後,本案的心證即已成形,黃世銘在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的辯詞,檢方更一一蒐錄,在證據不嫌多的辦案原則下,對於洩密案核心爭點、即黃世銘入官邸報告究竟是偵查持續中還是偵查終結的認定,黃愈說愈多,檢方掌握證據即更加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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