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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2日 星期二

<<蘋果日報>>頭條: 證據不足 許榮洲逆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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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不足 許榮洲逆轉無罪
Apr 2nd 2013, 21:10

當庭釋放
被監察院指為殺女童真兇的許榮洲,昨獲高院改判無罪,當庭釋放。黃世宏攝

【綜合報導】空軍作戰司令部17年前發生5歲謝姓女童遭性侵殺害案,判決結果出現大逆轉!上兵江國慶原被軍方認定是兇手槍決,前年監察院發現江遭刑求冤死,江的同袍許榮洲才是真兇,法院一審判許18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卻認為許在命案現場遺留的掌紋並無血跡反應,他的自白與實際案情也不同,昨改判許無罪,當庭開釋但限制住居。謝姓女童的母親昨得知判決後情緒激動,不斷哭泣地說:「司法已死!」


被收押796天的許榮洲昨出庭聆判,聽到獲判無罪後一臉茫然,法官當庭釋放許榮洲並責付給許父帶回,兩人搭計程車離去。父子倆下午到新北市土城的戶籍地派出所報到,接著返回桃園縣大園鄉住處,因見眾多媒體守候,轉往友人家休息。


枉遭槍決
上兵江國慶原被軍方認定是殺害女童的兇手,案發隔年即遭槍決。翻攝畫面

女童母:心撕裂

律師陳益軒轉述許父說法表示:「許父非常感謝法官秉公主持正義,還給兒子清白。」被害謝姓女童的母親得知判決後哭泣說:「拜託不要再報(導)了!」她說,她整天不敢開電視,怕看到新聞受不了,她只求一個公平正義,但司法一直無法辦到,一家人都不願再提起當年悲劇,「想到一次心就撕裂一次」。
江國慶的母親王彩蓮則感嘆:「當年陳肇敏等忙著栽贓江國慶,疏忽其他調查,如今司法證明江無罪,又不能確定許榮洲涉案,軍方的錯誤讓整起案子成了悲劇,更讓真兇逍遙法外。」
謝姓女童命案發生在1996年9月12日,女童被發現全裸、腸子外露、下體出血,陳屍於台北市空軍作戰司令部福利社廁所旁空地,屍體僅用枝葉、木板覆蓋,數天後軍方逮捕上兵江國慶,連續37小時疲勞偵訊、電擊刑求後,江被迫認罪自白,隔年遭槍決。
10多年來江父四處陳情,直到前年5月,監察院糾正國防部前部長陳肇敏等刑求逼供江國慶,並指出和江睡上下舖的同袍許榮洲(36歲)曾自白犯案,檢警於是重啟調查。



棄屍示意圖
兇手性侵殺害女童後,將屍體從窗戶推出廁所丟棄,窗戶木條上採集到一枚掌紋。

自白與證據不符

許榮洲是性侵累犯,曾在1997年間性侵一名6歲女童被逮入獄,2003年獲假釋後又犯下性侵兩名女童,再遭判刑4年,2010年9月出獄,4個月後因被指涉嫌性侵殺害謝姓女童遭收押,檢方將許榮洲起訴,求刑20年,至於江父已因病過世。
前年底台北地院根據許的5次自白,以及廁所窗戶木條上的血掌紋照片,認定有固著型戀童症的許榮洲,把謝姓女童拐進廁所用手指性侵致死後,將屍體從窗戶推出廁所丟棄,因而在窗戶木條上留下血掌紋,判許18年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後,高院認為許有輕度智能不足,心智年齡約9到12歲,他每次自白都說只用手指性侵女童,但法醫勘驗發現,女童下體曾遭逾25公分長的鋸齒狀刀刃插入,明顯與許的自白不符。



圖為軍方當時陳列被害女童衣著等相關證物。資料照片

46指紋難斷真兇

至於留有掌紋的關鍵木條早已失蹤,只剩照片,雖木條掌紋的照片經比對與許相符,但當年鑑定已指出該掌紋並無血跡反應,此外現場共找到46枚指、掌紋,根本無法證明哪個指、掌紋是「真兇」遺留,因此以證據不足等理由改判許無罪。許家轄區警方表示,考量許有性侵前科,今起將在許家設置巡邏箱,每天巡簽一次 ,偵查隊每周至少查訪兩次。
合議庭昨宣判後強調:「檢警需追出真兇為止,但法官只能依檢方所提供證據,判斷許榮洲是否犯罪。」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說:「收到判決後會和高檢署妥善研究是否上訴。」至於是否重啟調查真兇需再研究。國防部說:「尊重司法判決,對陳肇敏等的求償訴訟也不受影響。」



有罪無罪理由對照

「那到底誰有罪」

當年力挺江國慶成功平反的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江國慶獲平反是因罪證不足,自白有瑕疵,許榮洲也應適用同樣標準才是司法正義。」林還批「許榮洲的自白明明有問題,沾了血掌印的木條也遺失,為何國防部不追究疏失?」
許榮洲改判無罪引發網友熱烈討論。網友yisdl認為:「當時軍方錯失抓真兇的契機,該怪的是那些人才對。」puput則說:「那他媽的到底誰有罪?」


許榮洲小檔案

●年齡:36歲
●現職:無業
●婚姻:未婚
●學歷:國中肄業
●經歷:入伍前幫家中殺鵝販售
●心智:智商僅57-63分,心智年齡約9到12歲,屬輕度智能不足
●前科:
1997年在台中保齡球館廁所性侵6歲女童,遭判刑8年半
2003年假釋期間,在桃園大園誘騙性侵兩名5歲女童,遭判刑4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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