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A」立委津貼引發輿論批評,立法院長王金平昨天召集朝野協商時表示,立法委員的九項補助費都是有法源依據,「法源也有、預算也經院會通過」,但有人見解不同,可以檢討,他指示各黨團去凝聚共識,後天(周四)朝野再共同協商討論。
但王金平也說,「合法性沒問題,合理性可再檢討」,他已請各黨團回去檢討是否有不合理之處;昨天中午在總統府五人小組會議中,王金平也向馬總統及與會人士說明立院預算編列情形。
王金平表示,「立法委員行為法」第十三條規定,立法委員待遇比照中央部會首長;「立法院組織法」第卅二條規定,立委可置公費助理八到十四人,立法院應每年編列一定數額的助理費和辦公事務預算;這就是法源依據,除了立委待遇比照部長,立委相關辦公事務費用都包括在內。
王金平說,相關預算都是經過協商會議由朝野認可,並且經立法院會通過預算,大法官解釋這是措施性法律,怎麼會沒有法源,至於現在要檢討、要不要刪除,都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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