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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31日 星期五

<<蘋果日報>>頭條: 蘇建和案 3死囚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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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和案 3死囚無罪定讞
Aug 31st 2012, 20:48

生者無喜
劉秉郎、蘇建和與莊林勳(左至右)纏訟21年,昨終獲判無罪定讞。胡瑞麒攝

【綜合報導】纏訟21年的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3人被控殺害吳銘漢夫婦案,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做出再更三審宣判,合議庭以沒有證據顯示3人涉案為由,做出無罪判決;這是3人歷經6次死刑判決後,第3度獲判無罪,因本案符合《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不得再上訴,全案宣告無罪定讞。由於3人曾遭羈押4168天,每人最高可獲賠2084萬元刑事賠償金。法界昨一致認為,長達21年的纏訟已重創司法形象。


蘇建和等3人昨親自到庭聆判,審判長周政達宣判無罪時,法庭內旁聽的聲援學生忍不住歡呼,但蘇建和等卻面無表情。蘇建和事後說:「很多人以為我洗脫冤屈會高興,其實我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劉秉郎說:「心中一口氣放鬆下來。」莊林勳則抱怨:「我在法院重複喊冤,但他們(司法人員)不仔細去查,才會讓我們纏訟21年。」


死者含冤
吳唐接拿著弟弟吳銘漢被砍到血肉模糊的照片仰天嘶吼:「冤啊!」胡瑞麒攝

死者家屬怒喊「冤啊」

死者吳銘漢的大哥吳唐接昨聽完判決後,頭綁白布條、高舉弟弟和弟媳當年被砍殺得血肉模糊的照片,情緒激動在法院門口高喊:「冤啊!吳銘漢,大哥在這邊替你喊冤啊!這種情況可以判無罪嗎?」「幹!誰相信不是他們幹的?」吳銘漢的兒子吳東諺在家接受媒體訪問時也說:「被害者的人權幾乎完全被忽視,社會只注重被告人權,我只能感到無奈,這樣的判決對我父母很不公平!」
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命案發生在1991年3月24日清晨,兩人被發現遭砍殺79刀,倒臥在臥室血泊中,檢警根據現場薪水袋上的血指紋,找到正在服役的王文孝涉案,並陸續逮捕王的弟弟王文忠,以及友人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4人。王文孝、王文忠隔年被軍法判刑定讞,王文孝已槍決伏法,王文忠判刑2年8月。
蘇等3人雖自始辯稱遭刑求逼供,仍在1995年遭判死刑定讞。當時最高法院首度以全體刑庭法官名義,背書支持此一死刑定讞判決,但檢察總長陳涵卻3度為3人提起非常上訴,包括現任總統馬英九在內的4任法務部長,也以全案仍有疑點,不願簽署死刑執行令,後來人權團體紛紛加入聲援行列。
直到2000年間高院裁定開始再審,全案才現生機,2003年1月高院再審宣判,首度判3人無罪並當庭釋放,不過再更一審時3人又遭判死刑。



死者吳銘漢、葉盈蘭夫婦共被砍殺79刀,陳屍住處臥室。圖為兩人結婚照。

無事證顯示3人涉案

昨高院再更三審宣判,法官認定蘇建和確遭刑求,自白筆錄不能採信,劉秉郎、莊林勳供詞反覆,彼此矛盾也不能採信,此外根據國際刑事鑑定專家李昌鈺的鑑定報告,現場血跡噴濺痕跡完整,和多人同時在場可能擋住噴濺痕的情形不同,且命案現場、行兇用菜刀上均未採到3人毛髮或DNA,在無事證顯示蘇建和3人涉案的情況下,判3人無罪。
根據《速審法》規定,全案纏訟超過6年,且已是第3度判無罪,依法不得再上訴,宣告無罪定讞。
承審法官趙文卿:「辦此案沒有壓力,我們是用嚴格的證據法則判3人無罪。」曾判3人死刑定讞的最高法院,則由發言庭長花滿堂表示:「此案是因受限《速審法》不得上訴而定讞,最高法院只能表示尊重。」總統馬英九表示:「希望將來再也不要出現任何刑求或不當取供。」



法官認為蘇建和當初是被警員刑求才做出不實自白。翻攝畫面

死刑犯再審逆轉首例

蘇案創下多項司法紀錄,包括死刑犯成功獲再審,且逆轉判無罪定讞的首例。21年來共有59年名法官投入此案審理,其中20名法官曾判3人死刑,9名法官判無罪,另30名最高法院法官未宣告刑度。
蘇建和等3人從1991年案發到2003年再審宣判,首度獲判無罪當庭釋放為止,共遭羈押4168天,依《刑事補償法》規定,以每天補償3千到5千元計算,每人可聲請最低1250萬元、最高2084萬元補償金。義務律師蘇友辰表示,3人還沒想過要聲請。
對於蘇案纏訟多年,律師吳雨學昨批評:「判死刑確定後又判無罪確定,早就讓人民對司法失去信心。」 律師蔡茂松指:「真正的問題出在警方未徹底落實蒐證,才會延宕這麼久。」台北地院一名庭長則批:「用《速審法》讓蘇案落幕,難道就是最後的真相嗎?這根本是一個妥協出來的真相!」



蘇案無罪理由vs.過去有罪認定

網友:真相永遠是謎

網友也討論熱烈,網友billyyeh認為「被關快20幾年……等於也被判無期徒刑」,網友Littlepigin直言:「搞了半天,3個人被關然後國賠,真相卻永遠是謎。」


劉秉郎 40歲
◎學歷︰當年成功高中畢業,2003年獲釋繼續求學,開南大學觀光與餐飲旅館系畢業
◎現職︰幫哥哥賣雞、鴨
◎家庭︰未婚
蘇建和 40歲
◎學歷︰木柵高工畢業
◎現職︰台灣人權促進會辦公室主任
◎家庭︰未婚
莊林勳 40歲
◎學歷︰國中肄業
◎現職︰打零工
◎家庭︰未婚
註:3人都羈押11年多、4168天,2003年1月13日獲釋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蘇建和案所創司法紀錄

◎首件被告遭判死刑定讞後,成功獲再審個案。
◎再更一審3人被判死刑後未遭收押,是死刑犯未收押首例。
◎蘇建和之父病危時,在押的蘇建和獲准返家探視,為全國首例。
◎最高法院首度用全體刑庭法官名義公布意見,駁斥外界「法官誤判,司法殺人」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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