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取締標準從0.25毫克降至0.15毫克,一般人很容易超過標準,據警方指出,因每個人體質不同,若依此標準,有人吃燒酒雞,就可能酒駕觸法,也有人兩杯啤酒下肚,就超過標準。
此外,對於提議查獲酒駕,將車沒入的修法,基層員警則認為,執行上可能有難度,例如駕駛開的不是自己的車,將車沒收,是否會引來其他的爭議;其次,對酒駕者,有車的被沒入,沒車的就不用沒入,也不具公平性。
警方指出,酒駕頻頻造成重大傷亡車禍,為了杜絕酒後駕車惡習,外界提議「亂世用重典」,但如何訂出適當的標準,容易引發爭議,另因涉及罰款,標準訂太高,有人認為政府又在搶錢。
基層員警指出,檢測的標準若是0.15毫克,依個人體質不同,有人喝二杯啤酒就超標,有人喝一小杯紅酒就無法過關,但有人喝一杯高粱酒,休息一下就不會被檢測出來,酒駕的標準因人而異。
北市交通大隊長黃勢清強調,除了酒測標準,社會要探討的是,為何警方取締酒駕的強度已經很高,為何還是有人觸法,值得各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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