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佳龍日前爆料,指台電轉投資台汽電共生公司赴菲律賓投資電廠時,未簽約就匯出11億元,過程啟人疑竇;特偵組調查後,認為投資案未涉不法,昨天簽結。
特偵組指出,目前台電仍有多件牽涉層面較廣、結構複雜的案件尚在調查,檢方將持續了解是否涉及利益輸送。
林佳龍表示,台汽電是台電轉投資子公司,2007年經台電指導赴菲律賓投資發電廠,初期預算24億元;台汽電未簽約前,就先匯出11億元,發電廠卻未興建。
林佳龍質疑,台汽電原持有該發電廠50%股權,2011年7月有新股東入股,導致台汽電股權被稀釋一半;且銀行要求的還款背書,竟超過12億元以上,明顯有弊端。
特偵組指出,台汽電投入該電廠資金,都用於環境評估、輸變電線路、統包招標作業、購售電合約、證照申請、整地支出,有財報為憑,沒有涉及不法。
檢方調閱台汽電董事會紀錄、合資契約等資料,發現台汽電股權雖變成25%;但因整體投資案規模擴大,並未影響投資權益。整起投資案的整地已接近完成,預計於明年開始建廠,合乎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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