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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5日 星期六

udn焦點要聞: 網友批司法:無法制裁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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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批司法:無法制裁壞人
May 5th 2012, 19:15

警方重回現場,從廖姓老翁被撞倒臥處(手指馬路粉筆處)發現,洪榮祥二度折返開進內側車道動機令人質疑。 記者葉英豪/攝影
中南部接連兩起惡劣酒駕案,全台網友罵翻了!八年前差點成為酒駕亡魂的網友吳珮華說,至今仍痛恨酒駕之人,誠心希望政府重視此事,嚴訂法條,讓酒駕撞死人的唯一刑罰,就是死刑。

南投男子洪榮祥酒駕肇事,二度繞回現場撞死七旬廖姓老翁,不少網友痛罵「垃圾、死刑」,並以「葉少爺拜把」、「惡劣指數六個makiyo」來形容他。

對洪的犯行,網友一面倒認定「刻意謀殺」,「這已經不是酒駕,根本是殺人」,「撞死就是故意殺人,比過失致死更重」。

網友議論法院到底會給予如何的「刑度」?紛說「死刑啦,莫名其妙」,「這明顯是殺人了,法官判廿年以下就是腦X」,「這如果不判死刑就沒天理了」,有人還激動提出「公開鞭刑」。

對高雄大學生葉冠亨開著賓士車酒駕撞死人,受害人的先生也隨即去世,留下幼女無依。網友對葉生的不滿也達到頂點。

「那個葉XX連自己好友(車禍事故時,坐副駕駛座)出殯都未到了,你說這個人活在世上有什麼用呢?」

「這位少爺你為什麼都要躲在父母的保護下呢,自己闖下的禍要自己解決,不要想當溫室裡的花朵了,因為你不配」。

對酒駕目前判刑,網友深感不公平,「公共危險罪及過失致死罪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哀!關兩年不痛不癢」,「一堆恐龍法官,台灣司法,只要有錢哪裡行不通?」

網友許佳恩說,每次車禍肇事嚴重的,都逃不過喝酒,世上人不要再喝酒開車了,真是天怒人怨啊!

雖然許多網民主張要重刑以伸張正義,但包括koden、很肚爛等眾多網友則指向台灣司法及實際判決刑度讓人失望、不符社會期待,「我們只能在這裡罵罵,現實生活中永遠無法給壞人制裁」。

※ 提醒您:飲酒過量 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反酒駕」推動修法重刑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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