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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總長黃世銘 記者徐兆玄/攝影 |
檢察總長黃世銘夜奔總統官邸面報關說案被控洩密等罪,台北地檢署根據馬英九總統提供的兩份黃世銘面呈專案報告,認定黃世銘在全案尚未偵結前即洩漏偵查祕密及通話譯文,昨天依洩密、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起訴黃世銘。
黃世銘昨下午發聲明稿表示,不畏權勢舉發司法關說遭起訴,深感痛心疾首,若一審有罪就辭總長以謝國人。
檢察體系最高領導人被起訴,創下司法首例;雖然黃世銘強調基於公務員服務的忠誠義務而面報總統,但檢察官認為,他在刑事案件偵結前向總統報告偵查內容,是陷國家元首於不義。
特偵組今年九月六日公布立法院長王金平替立委柯建銘關說司法案,因全案九月五日偵結,黃世銘卻於八月卅一日及九月一日,兩度赴總統官邸面報馬英九總統,被告發觸犯洩密等罪。
雖然黃世銘強調已決定偵結才面報總統,但北檢依四大理由認定黃在偵結前即報告總統。
首先,馬英九將黃世銘兩度呈報的專案報告交給檢察官;報告記載「為防範當事人串證、證據滅失、日後擬視案情發展,陸續傳喚王金平、柯建銘、曾勇夫及陳守煌等人到庭說明…」檢方認定,黃世銘面見總統時,存有九月二日起陸續傳喚王金平等人的規劃,黃在偵查階段洩漏偵查祕密給無關本案的總統。
第二,特偵組八月卅一日晚間偵訊高檢署檢察官林秀濤,在偵訊結束前九分鐘,黃世銘已電話聯絡總統府隨行祕書,抵達官邸後三分鐘才開始偵訊檢察官陳正芬,顯見當時偵查尚未結束。
第三,黃世銘赴官邸時,特偵組仍持續監聽並現譯林秀濤電話,但偵查屬於浮動狀態,黃世銘如何預測林未涉貪瀆,並斷然認定全案屬行政不法?
第四,檢察官偵辦「他」字案欲簽結,必須由檢察機關首長審閱核准後並掛結,黃世銘兩度赴官邸時尚未簽結。
此外,黃世銘面呈總統的報告附有柯建銘通話譯文,北檢認定黃世銘無故將通訊監察所得資料提供給他人,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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