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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檢調查洩密案,馬總統(右圖)昨天表示,國民有作證義務,若檢方傳喚,他會配合作證;另呼籲立法院長王金平(左圖)向黨申訴,王說他不想讓黨為難。 記者陳柏亨、林澔一/攝影 |
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總長黃世銘疑涉洩密案,擬傳總統作證。馬英九總統昨天表示,國民有作證義務,若檢方傳喚,他會配合作證;有必要的話,地檢署可以調他的通聯紀錄,他也願和黃世銘對質。
擔心變被告? 馬:不做揣測
馬總統昨天接受電台專訪時做出上述表示。主持人詢問是否擔心證人變被告?馬總統說,這是個案,他不做更多揣測。至於是否接到北檢的聯繫?是否在官邸就訊?他不便評論。外界質疑總統指揮檢察總長辦案,馬總統還原與黃世銘見面過程指出,兩人見了兩次面,都是「一對一」,沒有幕僚在場,也沒有錄音或會議紀錄,地點都是在中興寓所。
首次見面 不知黃要報告什麼
總統指出,與黃世銘第一次見面是八月卅一日晚上八時半,時間約四十分鐘,他事前不知黃世銘要報告什麼,聽完後非常震撼,黃世銘的書面報告就是這起關說司法個案的過程,也有監聽柯建銘的譯文,內容與九月六日特偵組記者會的差不多,他針對不懂之處詢問,未做任何指示。
但到了晚上,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表示,經調閱黃世銘座車進入中興寓所時間,是八月卅一日晚上九點半,不是早上接受廣播專訪時說的八點半。馬總統為口誤造成外界困擾感到抱歉。
二次見面 黃將報告略作修正
馬總統說,第二次見面是九月一日下午一時,時間約卅分鐘,黃世銘將書面報告略作小修正,更改錯字並附表,區分監聽譯文和通聯紀錄說明。
馬總統表示,他與黃世銘見面,內容是行政不法的調查,而非刑事不法,所以不涉及個案偵查不公開的洩密問題;黃世銘是檢察總長,是全國檢察系統的領導人,「他多次告訴我,這個事情是行政不法,而不是刑事不法」,黃世銘也說明,有根據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申請到監聽票,「合法的監聽,是沒有問題」。
數次致電黃 馬:沒指示辦案
馬總統說,他從九月六日到廿八日間數次打電話給黃世銘,態度始終一樣,對辦案不做任何指示,但政府是一體的,任何政府的工作,外界有質疑時,都會請相關單位對外說明;外界說特偵組監聽國會,他覺得很奇怪,所以請特偵組出面說明。
是否願公布與黃世銘通聯紀錄?總統說,他沒這個權力,這個不是他可以公布的,因為通聯紀錄不在他手上,但司法機關要調查的話,應該可以取得,他坦然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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