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問題層出不窮,一般認為無法給予嚴厲處罰是原因之一。今年5月間爆發的毒澱粉事件,台南市衛生局處分7家業者,開出6到21萬元不等的罰單;但刑事部分,台南檢到現在還在偵辦,也無業者遭強制處分。
台南市衛生局表示,6到21萬元的罰單,有些人可能認為過輕,但食品衛生管理法今年6月才修正通過,毒澱粉事件適用舊法,因此罰金有限。
今年5月間衛生署根據檢舉,抽驗市售的化製澱粉,結果查出業者違法添加有腎毒性的順丁烯二酸,之後雪球愈滾愈大,全台澱粉製品幾乎都淪陷,也讓台灣美食王國的國際名聲受到打擊。
衛生單位追查出順丁烯二酸是由化學老師王東清教授業者研製,業者向和美化工進貨後,添加到澱粉裡,做出化製澱粉後,再由下游添加到各式食品中,以增加食品Q彈的口感,已行之多年。
由於順丁烯二酸長期食用對腎臟有損傷,國外禁止食品內添加,已逝的毒物專家林杰樑更直指國內的洗腎比率高,可能與長期食用毒澱粉有關。
由於多數的化製澱粉廠都在台南,事後台南市衛生局根據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對協奇、茂利及三進等7家澱粉廠開罰,罰單最輕6萬,最重21萬元。
衛生局表示,罰金有多有少,主要是視業者配合調查的態度與回收的情況而訂,其中東億罰金最重為21萬元,目前7家業者都已繳清。
至於業者是否涉及刑責,全案仍由台南地檢署偵辦中。據悉因為很難證明毒澱粉造成人體損傷,或業者明知對人體有害而添加,依違反食管法、詐欺起訴的機率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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