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監聽擺烏龍,檢察總長黃世銘昨晚出面說明並非故意監聽立法院總機,而誤把立院的節費電話當成柯建銘助理的「私人」電話;根據檢、警辦案實務經驗,要掛線監聽犯罪事證,極少監聽總機電話。
警方指出,司法人員監聽上線,都必須提出通信監察申請書,案件必須是「偵字案」,提出證據,再由法官核發監聽票,調查員或是員警再進駐中華電信或民營電信機房掛線。
辦案人員掛線,通常都是家用電話或是私人手機,很少會掛線總機這類的節費電話,主因是每天打到總機的電話,少則數十通,多則上百通,通話量太大,難以過濾。
員警指出,就算知道總機的分機號碼,若要掛線,監聽人員必須直接進駐該單位的總機機房,失去隱密性,可行性不大。
辦案人員指出,特偵組這次搞烏龍,應是把立院「0972」的節費電話,當成個人電話,不過以掛線3、4天,收一次帶子,聽了一個月才知道是總機,特偵組很難自圓其說。
特偵組:屆期即未再監聽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針對有媒體報導特偵組監聽立法院節費總機時間長達4個月,特偵組中午發布新聞稿表示,立院總機的通訊監察是自今年5月16日依規定向台北地院聲請,上線時間到6月14日。因所監聽門號是節費電話,完全沒有通話內容,無法執行通訊監察,故屆期即未再續行聲請監聽,媒體報導監聽4個月並非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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