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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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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聯合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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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均每人房間數一點六間」?「全時受雇者(上班族)平均年收入四萬美元」?國內首次發布國民幸福指數到底準不準?若只看國際指標,結論恐離市井小民實際生活很遠。  
例如,我國排名第四名「每人金融性財富」領域,以民間消費購買力平價(PPP)調整後(意指考量物價後的實質購買力),受雇者年收入竟達四萬美元,相當於台幣一百二十萬元,等於是民眾的平均月薪十萬元。
  然而,主計總處每月發布的實質薪資指出,國人的實質薪資調幅根本比不上物價漲幅,還退回十六年前水準。由於房地產高漲,像去年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就高達十三點一倍,顯然民眾購屋負擔明顯偏高,排擠從事其他消費的能力。
  此外,去年加計社會福利後的國內家戶所得差距六點一三倍,加上去年國內平均房價所得比達八點三倍,很多民眾根本都還是無殼蝸牛,要怎麼說服各界「平均每人房間數一點六間」?這不是因為空屋率太高,就是因為多屋族的因素導致調查失準。
  此次調查結果究竟是否貼近人民感受?主計總處官員不願正面回應,僅表示,因綜合指數中涵括不同調查領域,民眾可依個人較注重的細項領域去探究。
  相反的,主計總處此次公布的「在地指標」部分,因參考過去兩次發布的「台灣幸福指標」的分析,相對之下較貼近民情與實際狀況,數值較值得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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