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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壽豐鄉蘇姓男子前晚酒後開車,在壽豐路、壽文路口撞上22歲的江女。 記者陳家倫/翻攝 |
「以後不會再喝了」,花蓮縣43歲蘇姓男子前天下午與友人喝酒後,開車行經壽豐路、壽文路時,與22歲的江性女子發生車禍,江女送醫在加護病房觀察。蘇男酒測值達每公升0.8毫克,他說,上月才被罰2萬多元,這次撞到人,真的知道錯了。
蘇男住壽豐鄉,前天與友人喝酒後,約於晚間6點,開車載朋友去壽豐車站搭車,回住處途路與騎機車的江女發生車禍。他向警方供稱,當時有注意到江女的機車,但因江女騎得也很快,想閃已來不及了。他事後陪江女一起到醫院就醫。
蘇男強調,當天只喝5瓶啤酒,不曉得酒測值會高達0.8,而5月才因酒駕接到1張2萬2500元的罰單,當時沒有肇事,事後分18期攤還。他是汙水下水道工程工人,2萬多元的罰單已對他的經濟造成很大的負擔,這次酒駕撞到人,不僅罰錢,還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救護人員說,江女後腦勺有外傷,現場有大片血跡,可能因為腦震盪,在現場不斷嘔吐、意識模糊,由親友代為在救護單簽名。警方表示,江女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蘇姓男子被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昨天移送花蓮地檢署。
※ 提醒您:飲酒過量 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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