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昨晚決定將南投縣長李朝卿移送監察院,並繼續停職,李朝卿二女兒李明倫說,她父親得知這訊息後,相當平靜,隨後就出門了,「縣長會在適當的時候召開記者會,對外界說明」。
南投縣政府秘書長陳正昇說,縣長是民選首長,和選民有約,沒有被判刑,不能給予停職;即使應被懲處,也要依法處分,內政部不能不顧法令;桃園縣前縣長許信良卅多年前曠職南下遊行聲援余登發,被公懲會「休職」處分,而不是停職,就是因為民選首長是和選民有約,和官派官員不同。
陳正昇表示,今天上午副縣長陳志清將開記者會,說明南投縣這四個月來,沒有縣長領導,對縣政運作的影響。
副總統吳敦義昨天下午在電視訪問中說,人民期待建立一個廉能的政府,李朝卿最好是請長假,全心去打官司。李朝卿隱約感受政府高層的想法,在半小時後,透過陳正昇表示「會重視民意和社會觀感,做出智慧的決定」。
台聯今天原計畫要包圍縣府抗議,得知李朝卿將繼續被停職,台聯南投縣黨部主委蕭文進說,停職期間,李朝卿還可以領半薪,這是人民的納稅錢,不能隨便給貪官領走,台聯今天還是要抗議,李朝卿應該被撤職。
民進黨籍縣議員陳昭煜說,內政部從準備批准李朝卿復職,變成移送監察院,繼續停職,從這個大轉變,可看出國民黨高層看到人民的憤怒,急於止血,萬一紅衫軍來了,後果很嚴重,明年縣長選舉馬上就到,人民的怒火,一發不可收拾。
國民黨籍縣議員張經魁表示,今天要發起議員連署支持李朝卿,他說,雲林縣長蘇治芬和前南投縣長彭百顯涉貪交保,都立即復職,為何李朝卿不能?台灣是法治社會,政府要依法行事,李朝卿和縣民有契約關係,豈容內政部輕易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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