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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提出「捐地換容積」,希望為老違建解套。但內政部指出,應注意此舉是否成為有錢人的遊戲,以及容積移轉是否變成一國多制。 報系資料照片 |
提起違建縣市政府就頭大,拆的速度永遠比不上「成長」速度,台中市政府提出「捐地換容積」,希望為老違建解套。中市這項「解套」活化政策,預定五月一日起實施。
曾任台中副市長的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表示,台中市府應注意違建捐地換容積就地合法化的措施,是否會造成有錢人的遊戲,以及容積移轉是否變成一國多制,不排除找市府協調。
市府構想,違建戶只要捐贈公園、綠地、停車場、排水道、老樹生長地,換取到足夠容積率,就可讓違建「合法化」。都發局長何肇喜說,只有二○一一年四月廿日前的違建適用,且不影響公安的為限。
何肇喜表示,中市違建目前四萬多件,每年新增七千多件,市府人、物力,一年只能拆除約一千件「根本拆不完」。
為讓陳年違建問題解套,市府修法增列違建戶可捐地換容積。例如民眾在頂樓或陽台加蓋形成違建,以往只能拆除,新法實施後,只要捐地換取到足夠的容積率,可望合法化。
何肇喜說,過去只有建商能以道路用地換取容積率,新法規範圍擴大到綠地、停車場、排水道等公共設施用地,最特別的是,還納入老樹生長地。他表示,市府過去沒有經費取得保護老樹的土地所有權,新法希望一併解決這個問題。
至於容積移轉換算標準?都發局城鄉計畫科指出,詳細的公式尚未訂出,但原則必須依土地價值分區,初步將台中市畫為卅一個區,否則捐贈和平山區廉價的土地,換算台中七期精華區的容積率,有違公平正義。
台灣愛樹保育協會會長曾樫銳說,「這是好的開始」,以往被保護的老樹在開發時往往被砍伐,一旦可換容積,開發商會較有意願保存老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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