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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計畫明天起跑,苗栗縣重要作物草莓、契作紅棗,提報入列為22種地區特產。 記者胡蓬生、范榮達/攝影 |
政府從明年起,每年僅補助1期休耕,苗栗縣並將補貼草莓等22種地特區特產轉作,縣府認為有助於提升農民意願,活化休耕農地使用5到6成;只是2014年起,縣府必須負擔每公頃2000元的補貼,中央請客、地方埋單,加重財政負擔。
政府活化休耕農地,希望提高糧食自給率,明年起4年啟動「調整耕作制度活化農地中程計畫」,每年補助1期休耕,以鼓勵地主復耕1期作,或出租給有耕作意願與能力農友種植,明天起1個月受理休耕轉作申請。
政府放寬轉作種類,苗栗縣提報中央的地區特產,有芋頭、食用玉米、草莓、落花生、甘藷、杭菊、藺草、番茄、食用甘蔗、蓮藕、仙草等22種。
農政官員說,活化休耕農地是對的方向,否則農地不僅沒有生產價值,有時還雜草叢生,成了病蟲害的源頭,此外,由下而上提報,寬列22種地區特產,符合苗栗縣的土質、氣候,農民技術沒有問題,政府又有補貼,意願應會大幅提升。
此外,「小地主大佃農」從原設定2006或2007年連續休耕農地,放寬到1994年到2003年種過水稻有案農地,政府輔導透過農會「農地銀行」媒合出租,以利大佃農擴大規模經營。
符合農保年資滿5年,且年滿65歲的資深農友,將農地出租給大佃農,除有租金收入,另可領取老農年金與離農獎勵,仍可安享退休生活,有新制問題可洽詢(037)559782。
不過,農政官員指出,新制22種地區特產部分,2013年每公頃轉作補貼2萬4千元,全由農糧署負擔,但2014到2016年,農糧署補貼2萬2千元,差額2000元必須由縣市政府吸收,推估苗栗縣1年必須因此多支出1000萬元,財政負擔更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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