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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壹傳媒出售案昨天簽約,蘋果日報工會日前在報社前夜宿抗爭時,要求新、舊資方必須為這次交易不透明向員工道歉。 本報資料照/記者徐兆玄攝影 |
台灣產物保險公司董事長李泰宏成為壹傳媒出售案的新買主之一,金管會官員昨天表示,保險業的負責人不可擔任非保險公司的負責人,也就是說,李泰宏不可以出任壹電視的董、總職務。
官員說,李泰宏是以個人名義,即家族持有的勇信開發,取得壹傳媒交易案中壹電視的股權百分之卅二,而不是透過台產的保險業資金投資。
金管會說,李泰宏購買壹電視股份,未涉台產的資金,日後也不得動用保險資金;金管會將嚴格督促保險業依據保險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各項財務及業務,以維護保戶權益。
另外,台灣壹傳媒交易案昨天雖已簽約,但還需投審會、公平會、NCC等三個部會審核通過。
針對整筆交易,公平會已經開始緊盯。公平會昨天發函通知中信金控、台塑集團、旺旺集團、龍巖公司及台灣產物保險等買方代表人,要求注意公平法規定;壹傳媒交易案目前分為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等平面媒體,以及壹電視兩部分出售,應分成兩部分申報結合。
公平會指出,目前在蘋果日報部分,年度營業額達結合門檻的台塑集團,雖表明並非直接投資;但從市占率分析,蘋果日報在被併購前,就閱報率、發行量、廣告收益等面向上,在台灣整體報業市場占比都超過四分之一,確實已達到公平法申報結合門檻。
公平會今天舉行「媒體併購與公平交易法結合管制」公聽會,討論報業市占率如何計算、媒體併購對報業市場產生的限制競爭,以及媒體併購對整體經濟利益該如何評估。公平會表示,也將邀請學生代表參與。
NCC不排除開公聽會
不過,「反媒體巨獸青年聯盟」今天上午要到公聽會場外抗爭;下午再立法院邀各黨團出面簽署對聯盟訴求的承諾書。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傳播營管處長黃金益表示,等到案件送進NCC,不排除召開公聽會。NCC會依照衛星廣播電視法,審查外人投資持股不得超過五成,以及董監事變更時需審查適格性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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