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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清標簽名的聲明 記者田兆緯/攝影 |
立委顏清標和台中市議長張清堂因案將入獄,顏昨得知此事後「神隱」,透過傳真聲明「等接到判決書再說。」昨晚顏請大甲鎮瀾宮人員通知媒體,今早九點半,在鎮瀾宮開記者會說明。
據顏服務處人員透露,顏為了今早的記者,到昨天晚上十一點半,都還在與服務團隊開會,顏在沙鹿的住家,整晚上有許多人士進進出出。據親近顏家的人士透露,顏可能會在記者中宣布,將由長子顏寬恆替父參選立委補選,但服務處不肯證實,只說「今天見真章。」
顏清標服務處昨天氣氛低迷,顏本人不在,下午三點半喝花酒案判決定讞的結果出來,服務處人員當場落淚,許多里長、選民也到服務處關心,但顏到深夜始終未現身,僅在下午六時許,由服務處發布由顏簽名的聲明。
聲明中指出,顏任台中縣議會議長期間,公關消費報銷都循慣例,且徵詢會計主任與主任秘書等人,確信得以公費核銷後,才授權當時議會主任秘書蔡文雄使用「議長顏清標甲章」辦理核銷,絕無利用職務詐取財務或貪汙罪行。
聲明強調,此案與政府首長特別費性質相似,乃歷史共業,之前針對政府首長特別費,會計法已修法除罪化,目前立法院針對公關聯誼及業務費的報支、核銷等事宜研擬修法除罪,以符合公平,最高法院此時卻判決定讞,顏本人深感遺憾,但不放棄,將循法律途徑救濟。
台中市議長張清堂昨下午得知判決結果說:「該面對總要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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