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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許多公家宿舍的管理費低得令人欣羨,但極不合理。圖為台北市杭州南路檢察官宿舍。 報系資料照 |
不少民眾除了要負擔房貸和水電費,每個月還需繳交管理費,且大樓管理費通常以家戶坪數計算。但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報告顯示,政府機關宿舍管理費每坪最低只收2.31元,預算中心更點名司法院和銓敘部等單位,根本沒有收取宿舍管理費,且宿舍的修繕費用多數是全民買單,使用者幾乎沒有付費。
根據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司法院、銓敘部、原民會文化園區管理局、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及內政部中央警察大學等職務宿舍管理機關,沒有訂定收取宿舍管理費標準。
依據國有財產局提供資料,截至民國101年六月中央各機關學校經管職務宿舍,戶數共有3萬7926戶(不含國營事業),分布於繁榮地區的戶數達2萬1231戶,以教育部、法務部、司法院、交通部和財政部等機關經管者居多。
檢視各單位預算書,都以宿舍面積或類型計算管理費,考量修繕費、地區、屋齡狀況,按每月每坪收取2.31到39.6元不等,平均每月每戶只收取100元到1500元不等。
多數公家配給的職務宿舍位於都市計畫商業區及住宅區等優良地點,除了免租金外,管理費更奇低。例如,位在總統府旁邊的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宿舍,是相當精華的地段,共78戶,每月每坪收取13.2 元。法務部提供不同房型的宿舍,但是最低的管理費只有一坪2.31元,不管地段為何,立法院認為這樣的管理費顯然不夠公平。
報告提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宿舍124戶,每月每坪19.8元。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0戶,每月每坪13.1元,都是相當低廉的價格。
這些宿舍使用設備和屋況維修,若房客繳交管理費不足,另外編列預算因應,財政部、交通部、法務部、外交部、農委會和經濟部等單位,都額外編列百萬元以上經費,維持宿舍營運。根據預算中心列舉的18個中央及部會加總計,政府為了維護這些宿舍每年要多支出2884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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