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會前主委劉憶如在上屆總統大選期間,公布宇昌公司選舉董事長和董事等四分公文,被綠營控告涉嫌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認為劉憶如並沒有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動機,已將全案簽結。
另外,劉憶如提供資料顯示宇昌生技在二○○七年三月的投資說明會,曾出現蔡英文名字;民進黨反駁該文件是當年八月宇昌在美國舉行的說明會,蔡已卸任行政院副院長,劉憶如涉嫌偽造文書。檢方認定這部分純屬誤植,也簽結。
上屆總統大選,宇昌案發展牽動選情,民進黨質疑藍營立委、名嘴藉機抹黑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告發時任立委林益世、謝國樑、洪秀柱、行政院前院長吳敦義夫人蔡令怡和名嘴周玉蔻等人違反選罷法。
檢方認為,宇昌案內容可受公評,相關被告對於蔡英文提出的質疑、評論,並非憑空捏造,無法構成意圖使人不當選要件,一併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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