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等3死囚,上午在准予再審後的更3審獲判無罪,依照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因檢方不得再上訴,蘇案將至此確定,緊接著將衍生冤獄賠償的問題。法界人士表示,「冤獄賠償法」更名為「刑事補償法」後,適用條件較為寬鬆,未來將由司法院冤獄賠償覆議委員會開會後決定。
法界人士指出,類似空軍上兵江國慶冤死案,由於江國慶是遭刑求後自白,因此刑事補償金落在1天3千元到5千元之間,由於江國慶冤死,經加計餘命後,以每天最高5千元計,總共獲賠1億318萬元餘元。創下司法史上金額最高的冤賠紀錄。
法界人士表示,蘇建和等三人,因案被羈押11年左右,依刑事補償法規定,也可望獲賠,不過,未來,賠償金的多少,將視蘇建和等三人當時的自白犯案,是否同屬警方刑求逼供而來,若屬刑求所致,賠償金額可能以最高每天5千元計算,若有瑕疵,賠償金則會落在1千到3千元之間。
法界人士說,若全案屬冤獄,蘇案的3人,每人最高可能獲刑事補償超過2500萬元,若曾因自白,則補償金額相對會減少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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