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啟祥踢爆林益世涉嫌索賄案,事實上,他經營的地勇公司為了避免高雄小港區居民環保抗爭,曾經與另外兩家公司按月支付「公關費」給兩名里長;這兩名里長後來被檢舉索賄,過程就好像林益世被踢爆一樣。
陳啟祥和地勇公司在里長索賄案當中,被認定是被害人的角色,二審依藉勢藉端罪,將里長判處徒刑;但是在林益世索賄疑案中,特偵組懷疑陳啟祥涉嫌行賄,陳啟祥恐怕不易脫身。
高雄高分院去年九月宣判一件貪汙案,判決書中提及,高雄市小港區的兩名里長,以中鋼公司下游廠商產生石墨亮片落塵,造成當地環境空氣汙染;要求中鋼公司停止提供爐渣原料給下游廠商,否則將發動抗爭圍廠。
兩名里長還向高雄市環保局檢舉,環保局要求中鋼改善;中鋼因為感受到壓力,要求地勇公司以及另外兩家公司改善設備、並作好「敦親睦鄰」回饋。
陳啟祥與另兩家公司為避免無法再取得中鋼料源,決定以金錢平息紛爭,每家公司每個月提供六十四萬元「敦親睦鄰」公關費。地勇公司自二○○五年至二○○六年被查獲前,支付上千萬元;另兩家公司陸續支付至二○○七年、二○○八年。
檢方依貪汙罪起訴兩名里長,一審以事證不足,判決無罪;高雄高分院逆轉改依藉勢藉端勒索罪,分別判處兩名里長十年四個月、三年半不等徒刑。目前全案還在上訴最高法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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