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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勇選礦公司董事長陳啟祥(左前一) 照片/讀者提供 |
特偵組偵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疑案,昨天以傳票通知爆料人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到案說明,如傳票上表訂的到案日屆期,陳沒有現身,特偵組即會依法對陳啟祥開出拘票,強迫他到案。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沒有說明傳訊陳啟祥的時間,但他說,如果陳啟祥認為時間、地點他不方便接受訊問,「可以主動和我聯絡,檢察官會斟酌、調整時、地」。據了解,特偵組已與高雄地檢署達成分工協議,由雄檢積極尋人,也不排除讓陳啟祥在特偵組以外的地點開庭。
林益世上午請辭行政院秘書長職務獲准,林的委任律師賴素如昨天晚間與特偵組聯繫,希望在今天上午可以自動向檢察官說明案情,不過,陳宏達表示:「暫時不用。」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28條規定,「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目前特偵組偵查順序是先傳訊爆料人陳啟祥,再傳訊被控索賄的林益世。
法界人士對於陳宏達的說明加以研判,「特偵組儘管目前僅能證實本案分他字案偵處,但偵查排序陳啟祥在前,林益世在後,林益世應是被檢察官以被告身分看待。」
壹週刊日前報導,林益世遭人檢舉2年前擔任立委期間,協助中鋼下游廠商地勇選礦公司取得爐渣鐵料採購合約,向地勇負責人陳啟祥收取6300萬元款項,今年約滿前再向陳啟祥索賄8300萬元,涉嫌貪瀆。
特偵組前天緊急分案後,由於相關偵查資料付之闕如,特偵組一方面發最速件公函調閱有關的中鋼、中鋼子公司中聯資源公司、下游廠商中耀公司以及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對地勇公司的行政裁處等供辦案資料,另也清查陳啟祥、林益世2人的金流,目前積極傳訊陳啟祥到案證述。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針對外界質疑特偵組未傳喚林益世,反要求陳啟祥到案,且不排除拘提,特偵組指出,檢察總長黃世銘根據媒體報導主動分案交由特偵組偵辦後,檢察官隨即展開傳喚、調卷作為,礙於偵查不公開規定,目前尚難對外界一一說明。
不過,特偵組強調,本案分案時只有媒體報導等資料,尚無其他任何資料可佐,所以,檢察官實施偵查自有必要先行了解並確認媒體報導是否實在,並在調查相關事證後,再根據案情之發展決定何時、如何傳訊林益世到案說明。
特偵組並指出,傳喚順序此乃基於法律規定及辦案專業上的考量,在司法實務上檢察官之偵查作為均為如此,並無可議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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