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速取締首日,民眾抱怨不斷,各種因應招式出籠;台東有民眾每兩分四十五秒熄火十秒,再重新發動,也有駕駛人二分卅秒就讓車子前後移動,「這種情形只能重新再測!」
新北市的陳文忠表示,有時下車去便利超商消費,至少也要三、五分鐘,若有家人在車上,車子自然不會熄火;他抱怨,政府與其取締停車怠速,不如多開罰惡意排放廢氣的工廠,找小市民「開刀」,很沒意思。
夏天太熱 投縣籲改10分鐘
南投縣政府還來不及採購紅外線熱像測溫儀,是唯一用口頭執法的縣市。環保局長方信雄表示,夏天怠速三分鐘就開罰不近人情,將向環保署建議,開放為「怠速十分鐘」才罰。
「這樣做,夏天會熱死人!」停在中山高速公路湖口休息站的大貨車司機開著冷氣休息,稽查人員上前表明要取締時,立即熄火,但抱怨「不熱死也會悶死」。
在台北市府前排班的李姓計程車運將表示,夏天氣溫飆高,車內像烤箱,客人一上車就滿身大汗,司機跟客人都不舒服。在大溪慈湖停車場的遊覽車,陸客一下車,司機不敢怠速在車上吹冷氣,熄火後,撩起上衣下車曬太陽,引起陸客側目。
司機說,遊覽車裝有GPS衛星定位系統,引擎發動後自動啟動定位系統,公司馬上知道「怠速了」,電話就來,根本沒辦法躲在車上開冷氣。台中市不少客運司機打開車窗,自備小電扇「納涼」。
嘉義水上警分局前的平交道,設有停車怠速熄火新規定標語,民眾質疑,若遇到兩輛火車交會,等候時間有時長達五分鐘也要熄火,不合情裡。但環保署表示,平交道、紅綠燈等停怠速都不會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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